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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海洋国家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海标委函[2021]62号)要求,为规范海洋国家标准管理,有序推进标准复审工作,推动标准复审常态化和制度化,12月9日,海洋能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对本部门承担的《海洋能调查质量控制要求》(gb/t 33441-2016)、《海洋能调查仪器设备通用技术条件》(gb/t 33442-2016)等两项海洋国家标准开展复审评估工作。来自自然资源部海洋战略规划与经济司、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和杭州林东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的7名专家,听取了标准起草组的汇报并经质询,与会专家一致认为,两项国家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化工作要求;标准内容和技术指标能较好地反映当前技术水平;完全符合实际工作需要及用户需求;与《海洋调查规范》等标准能协调配套使用。复审结论为继续有效。(海洋能发展中心 姜波)